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17

617.如果人相信,

617.如果人相信,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而没有合作,重生是可能的,那么在教会的一切真理上,他就会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冷;或他若是热的,或温暖的,就会像在火中点燃、从里面的可燃元素中燃烧起来的火炬,因为他的热或温暖是由欲望激发的。打个比方,他就像一座宫殿沉入地下,直到殿顶,并被泥水淹没。然后,他住在裸露的殿顶上,在那里用沼泽的芦苇为自己搭了一间小屋;但最后连殿顶也沉没了,他淹死了。他也像一艘船,满载着取自圣言,就像取自宝库一样的各种贵重货物;但这些贵重货物要么被老鼠和飞蛾啃食,要么被船员扔进海里,致使商人损失货物。有学问的人,就是那些富有这种信仰奥秘的人,就像小商店里或摊位上的小贩,兜售偶像、蜡制的水果和花朵、贝壳、瓶里的蛇和诸如此类的东西。那些因相信主没有赋予人类适合的属灵能力而不愿仰望的人,实际上就像低头看的动物,只顾低头在森林里吃草;他们若进入果园,就会像虫子一样吃光树叶,或他们若用眼睛看到水果,尤其用手摸到水果,就会把它填满虫子;最后,他们变得像有鳞的蛇,他们的谬论像蛇的鳞片一样沙沙作响、闪闪发光;等等。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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