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我,关于重生,是否还有比普遍存在于那些确认当今教会信仰的人中间的更盲目的愚蠢吗?该信仰教导说,信仰被注入人,而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当它被注入时,随之而来的是称义,称义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其它好处;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它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了更加牢固地确立这一教义,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坚持认为人在这些事物上绝对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只有神在祂那一方运作,而人没有被赋予在他那一方合作,从而与神结合的任何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像船上那些被称为桨奴的囚犯吗?
和这些人一样,他若挣脱了手铐脚镣,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判处死刑。他们还坚持认为,他若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向邻舍行善,为了救赎凭自己信神,就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一个人确认这些观点,然而又虔诚地渴望天堂,那么他就像一个幽灵,站着并猜想,那信仰及其好处是否已经注入他;或若没有,它是否会注入,因而猜想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是否为他代求,或圣灵是否因在其它地方忙碌而没有在他里面运作。最后,由于他对这个问题的完全无知,他可能会离开,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存在于我生活的道德中,我像以前一样保留着这种道德,或说那恩典存在于我现在仍在实践的道德中,就像我以前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种道德是神圣的,而对那些没有获得这信仰的人来说,它是亵渎的。因此,为叫这种神圣留在我的道德中,以后我要小心,不可凭我自己行使仁爱或信仰。”还有更多。凡思想重生,却不相信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都会变成这样的幽灵,或若你更喜欢,变成这样的盐雕像(创世记19:26)。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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