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6.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我,关于重生,是否还有比普遍存在于那些确认当今教会信仰的人中间的更盲目的愚蠢吗?该信仰教导说,信仰被注入人,而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当它被注入时,随之而来的是称义,称义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其它好处;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它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了更加牢固地确立这一教义,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坚持认为人在这些事物上绝对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只有神在祂那一方运作,而人没有被赋予在他那一方合作,从而与神结合的任何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像船上那些被称为桨奴的囚犯吗?
和这些人一样,他若挣脱了手铐脚镣,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判处死刑。他们还坚持认为,他若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向邻舍行善,为了救赎凭自己信神,就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一个人确认这些观点,然而又虔诚地渴望天堂,那么他就像一个幽灵,站着并猜想,那信仰及其好处是否已经注入他;或若没有,它是否会注入,因而猜想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是否为他代求,或圣灵是否因在其它地方忙碌而没有在他里面运作。最后,由于他对这个问题的完全无知,他可能会离开,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存在于我生活的道德中,我像以前一样保留着这种道德,或说那恩典存在于我现在仍在实践的道德中,就像我以前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种道德是神圣的,而对那些没有获得这信仰的人来说,它是亵渎的。因此,为叫这种神圣留在我的道德中,以后我要小心,不可凭我自己行使仁爱或信仰。”还有更多。凡思想重生,却不相信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都会变成这样的幽灵,或若你更喜欢,变成这样的盐雕像(创世记19:26)。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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