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重生是不可能的
615.除了蠢人外,谁看不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不能重生?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能靠近主,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吗?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信主,也就是说,出于信仰仰望祂、敬拜祂,使自己适合接受来自祂的救赎的方法和恩惠,并在接受它们时从祂那里合作?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向邻舍行任何良善、践行仁爱,或将其它与信仰和仁爱有关的东西吸收到思维和意愿中,把它们带出来,并付诸实践?否则,重生不就只是从主口里(约翰福音3章)滴落的一个词吗?它要么留在耳朵里,要么来自与言语接壤的思维区域或落到嘴唇上,在重复它的口里变成十二字母的声音,而这声音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提升到心智的任何更高区域,而是会飘到空中并消散。
136.“没有否认对我的信仰”表示在真理上的坚定不移。这从“没有否认”和“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否认”论及信仰时,是指坚定不移,因为坚定不移的人不会否认;“信仰”是指真理,因为真理与信仰有关,信仰与真理有关。有两样事物构成人的属灵生命,即爱和信。一切良善都与爱有关,一切真理都与信有关;但人的真理只有来源于爱之良善才属于信,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事实上是良善的形式,而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因为良善当如此形成以至于显现给心智,并通过心智显现在言语上时,就被称为真理;因此才说良善是真理的存在。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35, 54–64, 108–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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