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重生是不可能的
615.除了蠢人外,谁看不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不能重生?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能靠近主,承认祂是救赎主和救主,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那样吗?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信主,也就是说,出于信仰仰望祂、敬拜祂,使自己适合接受来自祂的救赎的方法和恩惠,并在接受它们时从祂那里合作?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谁能向邻舍行任何良善、践行仁爱,或将其它与信仰和仁爱有关的东西吸收到思维和意愿中,把它们带出来,并付诸实践?否则,重生不就只是从主口里(约翰福音3章)滴落的一个词吗?它要么留在耳朵里,要么来自与言语接壤的思维区域或落到嘴唇上,在重复它的口里变成十二字母的声音,而这声音无论如何都不能被提升到心智的任何更高区域,而是会飘到空中并消散。
SS65.我需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这些意义是如何演变出来的。为清楚理解这一点,有必要回顾一下前面(6, 38节)关于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的说明,即:属天之物、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按着连续次序接踵而来,从天上的最高事物直到世上的最低或终极事物;这些事物按着同步次序而存在于最低层级,就是属世之物里面,从最内在之物到最外在之物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圣言的连续意义,就是属天意义和属灵意义,以同样的方式同步存在于属世意义里面。一旦明白这些事,那么当一个人在阅读圣言时,这两层意义,即属天和属灵意义如何从属世意义演变出来,就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解释给理解力。因为这时,属灵天使召唤出属灵之物,属天天使召唤出属天之物;他们也不可能做别的,因为这些事物与他们的性质和本质是同质的,并且和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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