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人越重生,他的罪就越被移除;这种移除就是罪的赦免
611.人越重生,他的罪就越被移除,因为重生就是约束肉体,使它无法再统治或掌控,是征服旧人及其欲望,使它无法再兴起,并摧毁理解力的官能,因为这会使人不能被改造,而除非高于肉体的人的灵被教导和完善,否则改造是不可能的。凡仍保持完好理解力的人,谁从这一切中看不出,这样的工作不能在一瞬间完成,而只能逐渐完成,就像如前所述,人受孕,在子宫里被孕育,出生并接受教育一样?因为那些与肉体或旧人有关的东西是人从出生起就固有的,并建造了他心智的第一个住所,而欲望就住在其中,就像野兽住在洞穴里一样;它们首先住在外院,然后可以说轮流进入房子的地下室,最后通过楼梯登上去,为自己形成房间。这是随着婴儿成长,成为男孩,后来成为年轻人,然后开始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思考,出于自己的意愿行事而逐渐发生的。谁看不出,到目前为止所建造的这座心智的房屋,就是各种欲望像林中的淫灵(ochim,或鸱鸮)、沙漠的竖琴(Tziim,或猛兽)和萨梯(以赛亚书13:21; 34:13-15)一样手牵手跳舞的地方,不能在一瞬间被摧毁,然后一座新房子被建造,以取而代之?这些像手牵手运动的狂欢者一样的欲望必须首先被驱逐,然后属于良善和真理的新渴望才能被引入,以取代那些属于邪恶和虚假的渴望。这些事不可能在一瞬间完成,因为每个智者仅从以下考虑都会看到这一点,即:每一种邪恶都是由无数欲望组成的,就像表面之下充满白身黑头虫子的水果一样;邪恶多种多样,并像刚刚孵化出来的蜘蛛后代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除非邪恶一个接一个地被驱逐,直到它们的联系被打破,否则人不可能被作成新的。引用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表明,人越重生,他的罪就越被移除。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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