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0.对于上述内容,需要补充这一点:人的重生不是在一瞬间完成的,而是从他在世上的生命开始逐渐展开,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然后继续进行,并得以完善。由于人通过与肉体的邪恶争战并得胜而被改造,所以人子对七个教会的每一个说,祂会将礼物赐给得胜的人;至于以弗所教会:
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士每拿教会: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别迦摩教会:
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推雅推喇教会:
那得胜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撒狄教会: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非拉铁非教会: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老底嘉教会: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最后可以补充一点:人越重生,或重生在他身上越完善,他就越不将良善和真理,即仁爱和信仰归于自己,而是只归于主;因为他逐渐获得的真理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591.“(不悔改)偷窃”表示不远离除去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除去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这从“偷窃”和“盗窃”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窃”和“盗窃”是指从任何人那里除去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可用作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的方法(参看AE 193节)。“偷窃”和“盗窃”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小偷所拿走的“财富”、“衣服”和“器具”,以及其它东西,都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此,属灵的偷窃,或属灵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后者,如同属世的偷窃,或属世意义上的偷窃是指除去前者。偷窃表示这一点,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本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主题是其他人里面的属灵生命的灭绝,属灵生命因对良善的败坏和对真理的歪曲,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剥夺而灭绝了,属灵生命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获得;这两者,即前者和后者,由“凶杀、魔法、淫乱、偷窃”来表示,这一点早已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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