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47.“和在患难里有份的”表示被虚假侵扰的信之真理。这从“有份的”和“患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份的”(或同伴)是指信之真理(对此,参看下文);“患难”(译注:affliction,或译为灾难、苦难等)是指被虚假侵扰(参看《属天的奥秘》,6663, 6851, 9196节)。圣言经常提到“弟兄”和“有份的”(或同伴),他们表示良善和真理。此外,在古代,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弟兄”,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有份的”(或同伴)。原因在于,真理必须与良善结合,当与良善结合时,它就变成一个弟兄;这就是为何此处“有份的”(或同伴)表示信之真理。在圣言中,“弟兄”和“同伴”表示良善和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756, 10490节)。“患难”(或灾难、苦难等)表示被虚假侵扰,是因为当两者彼此争战时,处于真理的心智就会饱受虚假之苦;属灵的灾难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此,这就是圣言中的“患难”(或灾难、苦难等)所表示的,如马太福音:
撒在石头地上的,自己里面没有根;及至因圣言遭了患难和逼迫,立刻就跌倒了。(马太福音13:20–21)
同一福音书: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马太福音24:9, 21, 29; 马可福音13:19, 24)
“时代的完结”就是教会的末期;由于那时虚假要掌权,并与真理争战,所以经上说:“他们必有灾难,从世界的起头没有这样大的灾难。” 这种灾难就是说约翰在其中有份的患难所表示的,“约翰”在此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启示录》论述了教会的末期(参看AE 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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