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示关于主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的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在其一切方面的主的教会(AR 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在其教义的一切方面的该教会,因为他们的名字被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它的一切品质,它的一切品质都与教义、因而与该教会中的两样事物或两个元素有关,即:主和照祂诫命的生活;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些。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因为它们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都依赖于共性,并且它们也是本质,一切形式事物都从本质发出;因此,它们就像其教义的一切的灵魂和生命。它们的确是两个,但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将它们分离就像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教会是不会存在的。这两者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一样结合在一起,其中一块石版包含与主有关的内容,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想想看,如果只剩下第一块石版,第二块被抢走了,或只剩下第二块,第一块被抢走了,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看不见人,或人看不见神,这一个逐渐远离那一个吗?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而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舍实行功用。那些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这是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亲自教导的。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系于的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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