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06

606.由此可以得出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揭秘启示录 #59

59.“我曾死过”表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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