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533.有两种爱已经深深植根于人类,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财产的爱。如果约束被除去,或放任自由,那么前一种爱会往前冲,甚至想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也往前冲,甚至想成为世界的神。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它们多如牛毛)都从属于这两种爱。不过,要检查这两种爱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它们根深蒂固,一直隐藏着。它们就像藏在岩石洞里含有毒液的毒蛇,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毒蛇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退到藏身之处。它们也像古人提到的塞壬,塞壬用歌声引诱人,通过这种手段杀害他们。这两种爱还会用华丽的衣服来装饰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自己人,或他想欺骗的人中间所行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地知道,这两种爱掌权的程度可能在卑微人中间比在大人物中间更大,在穷人中间比在富人中间更大,在臣民中间比在国王中间更大。因为后一类人生在权力和财富中;随着时间推移,后者最终视这些权力和财富为自己的家庭或仆人和财产,和其他任何人都一样,无论他是将军、官长,还是船长,甚至是贫穷的农民。但对那些渴望统治其它主权国家领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之所以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是因为爱存在于意愿中,或说,意愿是爱的座位和容器,如前所示(TCR 39, 263节)。每种爱都从意愿中把它的快乐吹入理解力的感知和思维中;事实上,这些凭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而是从意愿那里行动,因为它们等待意愿,同意并确认与意愿的爱有关的一切。因此,意愿是人居住的房子本身,理解力是他进出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前面说,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当省察和移除它们时,人就从潜伏着遗传和实际邪恶的属世意愿中被提升到属灵意愿中,主通过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这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愿事物,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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