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3.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最低区域被称为属世层,中间区域被称为属灵层,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层。人通过重生从最低区域,即属世层被提升到较高区域,即属灵层,并通过属灵层被提升到属天层。下面几节(TCR 608-609节)将说明,心智有这三个区域。这就是为何未重生的人被称为属世的,重生的人被称为属灵的。这清楚表明,重生之人的心智被提升到属灵区域,在那里从更高的位置看到发生在较低心智或属世心智中的事。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思维,谁都可以看到并承认,人类心智里面有一个较低区域和一个较高区域。因为他看到他在想什么;因此,他会说,他过去在想这个或那个,现在他在想别的东西;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一种被称为感知的内在思维,这种思维能俯视或仔细检查被称为思考的较低思维。
当一个法官听到或读到辩护律师提出的一长串论据时,他会将它们一起带到其心智的较高区域的视野之下,从而把它们形成一个总体观念;然后,他从那里俯视较低区域,即属世思维的区域,在那里按适当顺序排列这些论据,并根据他对主题的较高观点来发表他的意见,宣布判决。谁不知道,人在一两分钟内形成的想法和结论,可能比他在半个小时内通过较低思维表达的还要多?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人类心智分为较低和较高的区域。
606.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夜里看到幽灵,却以为他们是人的人;后来,当他正在重生时,他还是像那同一个人,只是这个人在黎明时分看到,他在夜里看到的东西是幻觉;再后来,当他已经重生,并处于白天的光时,他看到它们是谵妄的后代,或疯狂的形式。一个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作梦的人,而一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在圣言中,属世生命被比作睡眠,属灵生命被比作清醒。有灯无油的愚拙童女是指未重生的人,有灯又有油的聪明童女是指重生的人(马太福音25:4);“灯”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油”是指属于爱的事物。重生的人就像会幕灯台上的灯,像那里上面有乳香的陈设饼;他们就是那些“必发光如穹苍的光辉,如星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的人。未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善恶知识树,从而被赶出那园子的人;事实上,他就是那棵树本身。但重生的人就像一个在伊甸园里吃生命树的人。他被允许吃生命树,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伊甸园”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聪明,这聪明源于对真理的爱(参看《揭秘启示录》,90节)。总之,未重生的人是“恶者之子”,重生的人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在那里,“恶者之子”是指魔鬼的孩子,“天国之子”是指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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