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2.但必须明白的是,人在其理解力方面几乎可以上升到天堂天使所享有的光中,但除非他在其意愿方面也上升,否则他仍是旧人,而不是新人。前面已经说明,理解力如何将意愿越来越提升到与自身相同的高度或层级。正因如此,重生主要论及意愿,其次论及理解力。因为人的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光,意愿就像世上的热;众所周知,没有热的光不会赋予生气,也不会促进生长,但与热结合的光可以。此外,就心智的较低区域而言,理解力实际上在世界之光中;而就较高区域而言,理解力在天堂之光中;因此,如果意愿不从较低区域被提升到较高区域,并在那里与理解力结合,那么它仍留在世界上。然后,理解力上下翻飞;每天夜里都下降到下面的意愿,并在那里安息;它们就像已婚男人或丈夫和妓女一样结合,生出双头的后代。由此清楚可知,除非一个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否则他不会重生。
521.但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遗传之恶不是人实际所犯的邪恶本身,而是朝向邪恶的倾向。凡结合理性和经验的人都会承认,事实就是如此。谁不知道,孩子出生时,在长相、举止和性格上都与父母大体相似,甚至孙辈和曾孙辈与祖父母和曾祖父母相似?许多人通过这种方式能区分不同的家族,甚至区分不同的民族,如区分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或意大利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脸、眼睛、言语和举止认出一个犹太人?你若能感知到从每个人的天生性格中发出的生命气场,同样会确信铭刻在性格和心智上的相似性。
由此可推知,人不是生在实际的邪恶中,只是生在朝向邪恶的倾向中,但或多或少地偏向一些特定邪恶。因此,死后,人不是基于任何遗传之恶,而是基于他自己所犯的实际邪恶受审判。这一点从以下主的律例也明显看出来:
父不可因子而死,子也不可因父而死;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而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我从那些在婴儿时期死去的人的状态中已经确定了这一点;他们虽然有作恶的倾向,因而有作恶的意愿,但不会作恶,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长大的,并且得救了。
由父母传给孩子和后代的这种朝向邪恶的倾向和趋势,只有通过从主新生才能被打破,这种新生被称为重生。没有重生,这种倾向不仅不会中断,还会由历代父母增加,或通过他们获得新的力量,变得更倾向于邪恶,直到最终倾向于各种邪恶。正因如此,犹太人仍是他们祖先犹大的形像。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通奸,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遗传的性格在他们身上已经如此增加,以至于他们仍不能以真诚的信仰来信奉基督教。说他们不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们心智的内在意愿反对基督教,这种意愿的状态,或这种反对的意愿是他们不能信奉基督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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