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0.内在人重生,而外在人没有重生,这可以比作一只鸟在空中盘旋,在干地上找不到休息的地方,只能落到沼泽上,而那里有蛇和青蛙攻击它,所以它只好飞走并死亡。这也可以比作一只天鹅在海洋中间游泳,无法抵达岸边筑巢,所以她产的蛋沉入水中,被鱼吃掉了;还可以比作一个士兵站在墙上,他下面的墙被推倒,他一头栽下来,死在废墟中。这又可以比作一棵美丽的树被移植到肮脏的土壤中,那里成群的虫子啃光了它的根,以至于它枯萎死亡。这同样可以比作没有地基的房子和没有底座的柱子。当唯独内在人被改造,外在人没有被改造时,这就是内在人;因为那时,它没有基础使得它的善行可以停歇于其上,或说没有一个出口,可以通过这个出口行善。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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