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

6. (1)在基督教

6. (1)在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祂是一。整本圣经都教导有一位神,因为圣经的至内在内容只是神,也就是说,只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事实上,圣经是神口授的;而从神发出的,只能是为神或祂自己、被称为神性之物;这存在于圣经的至内在意义或内容中。然而,在这些至内层之下并源于它们的衍生物中,或说在其源于至内层,但在较低层面上的较低形式或外在形式中,圣经适合天使和世人的感知或理解。神性同样在这些衍生物或形式中,只是在另一种形式中;在这种情况下,神性被称为属天、属灵和属世神性。这些只是神的面纱;因为神自己,就是诸如祂在圣言至内层中的样子,是不能被任何生物看到的。因为当摩西恳求看到耶和华的荣耀时,祂对摩西说,没有人能看到神而存活。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至内层,在那里,神就在祂的真正存在和本质中。

尽管如此,形成至内层,并被那些适合天使和世人感知的事物遮盖的神性,仍像穿透水晶的光一样发出,只是这光照着人要么从神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为自己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而看起来各不相同。在每一个从神那里形成自己的心智状态的人面前,圣经就像一面镜子,他在其中看到神;只是各人以各人的方式看到神。这面镜子由人从圣言中所学到,并通过照之生活而吸收的真理构成。由此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圣经是神的充满。

圣经不仅教导有一位神,还教导神是一,这一点从如前所述,构成这面镜子的真理可以看出来,因为它们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使人不可能想到一位以外的神。因此,凡理性从圣言中吸收了某种神圣的人,都貌似凭自己知道,神是一,并将谈论数位神视为一种疯狂。天使们无法张嘴说出“诸神”这个词,因为他们所生活的天堂大气会抵制或反对它。圣经不仅如我所说的普遍地,还以许多具体经文教导,神是一,如以下经文;申命记: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申命记6:4; 马可福音12:29)

以赛亚书:

神真在你们中间,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14)

又:

我不是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5:21)

何西阿书:

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认别的神。(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在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真实的基督教 #2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

2.普遍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永恒之主,即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

这一点被称为普遍形式的信仰,因为这一点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它的一切细节中。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来移除它,通过这种方式征服它,使它恢复秩序,并服从祂自己。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神性合一,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这一切只有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受难才能实现,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这些就是与主有关的信仰的普遍原则。

就人而言,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他要信主,因为通过信主才有与祂的结合,由此而有救赎。信主就是对祂施行拯救有信心,或说深信祂是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有这种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