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7.如今人们知道试探是存在的,但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们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们有什么好处。我刚才解释了它们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们所产生的好处,即:当内在人获胜时,外在人就会被征服;当外在人被征服时,欲望就会被驱散,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则被植入,以取而代之,并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的良善和真理,他也可以行出来,并从心里说出来。此外,通过战胜外在人,人变得属灵,然后主把他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而天使们都是属灵的。
迄今为止,试探一直不被理解,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们的起源和性质,以及它们所产生的好处,因为教会至今没有处于真理。没有人处于真理,除非他直接靠近主,弃绝以前的信仰,接受新的信仰。这就是为何在尼西亚议会引入三神信仰以来的几个世纪期间,没有人被允许进入任何属灵试探;因为如果有人被允许引入试探,那么他会立刻屈服,从而更深地陷入地狱。被说成是在当今信仰之前的悔罪不是试探。我曾在这一点上问过很多人,他们都说,它只是一个词,或许只向简单人或简单心智传达了关于地狱之火的一些胆怯或可怕的想法。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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