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当内在人被改造时,内在人和外在人之间就会产生争战或冲突;
然后获胜的那一方会掌控或统治对方
596.那时,一场争战或冲突就会产生,因为内在人通过真理被改造;这些真理使他看到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些邪恶和虚假仍留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因此,不和谐首先出现在上面的新意愿和下面的旧意愿之间;这种不和谐因在两种意愿之间,故也在它们各自的快乐之间。因为众所周知,肉体反对灵,灵反对肉体;肉体及其欲望必须先被征服,然后灵才能行动,人才能变新(加拉太书5:16-17, 24-25; 彼得前书2:11)。两种意愿的这种不和谐出现后,一场争战或冲突就产生了;这种争战或冲突被称为属灵的试探。属灵的试探或冲突不是发生在良善和邪恶之间,而是发生在良善的真理和邪恶的虚假之间。因为良善不能凭自己争战,而是通过真理争战;邪恶也不能凭自己争战,而是通过自己的虚假争战;就像意愿不能凭自己争战,而是通过它的真理所住的理解力争战一样。
人只感觉这种争战或冲突在自己里面,就像良心的悔恨或痛苦;然而,在人里面争战的,是主和魔鬼(即地狱),他们在争夺对他的统治权,或决定谁将拥有他。魔鬼或地狱攻击人,唤起他的邪恶,而主保护他,唤起他的良善。尽管这种争战或冲突发生在灵界,但它仍在人里面发生在良善的真理和他里面邪恶的虚假之间。因此,人必须完全貌似凭自己争战,因为他享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既可以为主行动,也可以为魔鬼行动;他若继续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为主行动;他若继续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就是为魔鬼行动。由此可知,无论哪一方获胜,无论是内在人还是外在人,都会掌控或统治对方。它们就像两支敌对势力在争夺谁将成为对方王国的主人;获胜者将占领王国,并使它的所有居民都服从他自己或他的权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内在人若获胜,就会获得控制权或统治权,并征服外在人的一切邪恶,然后重生继续进行;但外在人若获胜,就会获得控制权或统治权,并驱散内在人的一切良善,重生就停止了,或说重生的一切可能性都被摧毁了。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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