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5.世上的一切受造物,无论活的还是死的,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一个没有另一个永远不存在,就像结果没有原因无法存在一样。每一个受造物都照着它的内在良善而被视为有价值的,照着它的内在恶意而被视为价值很小,或毫无价值,当外在良善里面有内在恶意时,外在良善也是如此。地上的一切智者和天上的一切天使都以这种方式来判断。未重生的人和重生的人,其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伪装成道德公民或基督徒的未重生的人,可以比作用香料包裹的尸体,但它仍散发出腐臭,这臭味污染香料,潜入鼻孔,伤害大脑。他也可以比作覆盖着黄金或放在银棺材里的木乃伊,但仔细一看,一具丑陋的黑色尸体赫然在目。
他还可以比作坟墓里装饰着青金石和其它宝石的骨头或骨架,以及穿着紫色细麻衣,但内在却属地狱的财主(路加福音16:19)。他又可以比作甜味毒药,开花的毒铁杉,有闪亮的果皮,里面却被虫子吃掉的水果,以及先涂上一层膏药,然后长出一层薄皮,里面却充满感染性脓液或腐败物质的溃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那些没有内在良善,因而基于表象来判断的人,才会通过外在来判断或高度重视内在。然而,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包裹着灵的可变身体很容易从邪恶转向良善,当它通过死亡被分离时,内在就保留下来,因为这内在构成人的灵;然后从远处看,他就像一条蜕了皮的蛇,或像一根被剥去了曾使它看似发光或完好的树皮或外皮的烂木头。
但对重生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的内在是良善,而他的外在就像其他人的外在。然而,他的外在不同于未重生的人,就像天堂不同于地狱,因为它里面有一个良善的灵魂;至于他是个贵族或大人物,住在宫殿里,被侍从簇拥,还是住在一间小屋里,由一个男童伺候,甚至无论他是个穿着紫袍、戴着双重冠冕的大主教,还是穿着宽松的乡村斗篷、头戴小帽子,在树林里牧放几只羊的牧羊人,这并不重要。
金子就是金子,无论它在火光前闪闪发光,还是表面被烟雾熏黑;无论它被铸成像婴儿一样美丽的形式,还是被铸成像老鼠一样丑陋的形式。由黄金制成、放在约柜旁的老鼠是蒙悦纳的,并被当作赎罪祭(撒母耳记上6:3-5);因为金子表示内在良善。从任何基质、石灰或粘土中获得的钻石和红宝石,照其内在良善而同样拥有自己的内在价值或本身的价值,和女王项链上的一样;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外在从内在获得自己的价值,而不是内在从外在获得自己的价值。
333.“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和智慧。这从“掌权”的含义清楚可知,“掌权”是指处于真理和良善,因而从主处于抵制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能力;由于真理和良善唯独来自主,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所以“掌权”表示通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而唯独属于主的能力,以及由此而来的那些在主的属灵和属天国度的人所拥有的能力。人若对圣言的灵义没有正确的理解,会以为这些人将是王和祭司,并且将与主同掌权;但在灵义上,“王”表示真理,“祭司”表示良善,从人抽象出来说,也就是在人里面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由此可知,要掌权的,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是主,这些来自主。众天使的确拥有大能力,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拥有自己的能力;事实上,如果天堂里有人相信他拥有来自他自己的能力,那么他立刻就被剥夺能力,然后变得完全无能为力。字义之所以说这些人要掌权,是因为字义是人的;因此,当字义说,他们要作“王和祭司”时,也是说他们要“掌权”;但在灵义上,人的一切都被脱去,因而属于人的权柄的一切也都被脱去,权柄只留给主。
主对门徒说的话,即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就类似这种情况;主对彼得说的话也是如此,即他拥有天国的钥匙(马太福音16:19)。这并不是说,门徒和彼得将拥有那权柄,而是说唯独主拥有它,因为在灵义上,“十二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门徒”表示来自主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AE 100, 122节)。“彼得”表示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AE 9, 206, 209节)。一切能力或权柄属于来自主的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唯独属于主,天使由此而拥有能力或权柄(参看《天堂与地狱》,228–233节)。“我们要掌权”也表示他们从主拥有智慧,因为“王和祭司”表示真理和良善,一切智慧都来自从主而来的源于良善的真理。经上说他们“要在地上掌权”,是因为“地”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教会(参看AE 304节)。此外,“地”在此也并非表示地,这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意思不是说我们要作王和祭司。“掌权”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处于来自主的能力和智慧,因为“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参看AE 48节);“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31节)。启示录20:4, 6; 22:4中的“掌权或作王”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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