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4

594.在以西结书,

594.在以西结书,人的重生被描述为“枯骨”加上筋,然后长上肉和皮,最后有灵或气息吹入里面,从而又活过来(以西结书37:1-14)。重生由这些事来代表,这一点从那里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以西结书37:11)

那里还用坟墓来作对比,因为经上记着:

耶和华要打开他们的坟墓,使骸骨从坟墓中出来,将灵放在他们里面,领他们进入以色列地。(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在此处和别处都是指教会。此处重生由骸骨和坟墓来代表,因为未重生的人被称为死,重生的人被称为活;后者里面有属灵的生命,而前者里面有属灵的死亡。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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