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2

592.但新教会的内

592.但新教会的内在人和外在人是完全不同的。内在人属于意愿,当独自一人时,如当在家里时,人就出于意愿思考;而外在人是他的行为和言语,当人与其他人在一起时,因而当他出门在外时,行为和言语就从内在人发出。因此,内在人既是意愿,同时也是信仰,因为仁爱属于意愿,信仰属于思维。在重生之前,这两者构成属世人,属世人因而分为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一个人当与其他人在一起或出门在外时,被允许不像当独自一人或在家里时那样行事。导致这种分裂的原因是,世间的法律规定了对作恶者的惩罚和对行善者的奖赏;因此,人们强迫自己将外在人与内在人分离,因为没有人愿意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奖赏,而这是通过财富和荣誉来实现的;人不会避免惩罚,获得奖赏,除非他照着这些法律生活。正因如此,道德和仁慈存在于外在中,甚至对那些内在没有道德和仁慈的人来说,也是如此。这就是一切虚伪、奉承和掩饰或冒充的源头。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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