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内在人必须先被改造,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改造;人以这种方式重生
591.当今教会普遍认同,内在人必须先重生,然后外在人通过内在人重生。然而,教会认为“内在人”这个词仅仅是指信仰,尤其这种信仰:父神将祂儿子的功德和公义归算给人,并差遣圣灵。他们认为,这种信仰构成内在人,而外在人从内在人中流出,外在人是道德的属世人,形成内在人的附属物,比较像马或牛的尾巴,或孔雀、天堂鸟的尾巴,这尾巴延伸到脚,但不与脚联结;因为根据教会的说法,仁爱随这种信仰而来,但如果来自人意愿的仁爱进来,那么这种信仰就会灭亡。然而,既然这种信仰是当今教会所认识的唯一的内在人,那么对教会来说,内在人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人知道这种信仰是否被赋予了他。此外,如前所示,这种信仰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而纯粹是虚构的。由此可知,如今在那些确认这种信仰的人当中没有其它内在人,只有生来就充满各种邪恶的属世人。对此,当今教会还补充说,重生和成圣自动随这种信仰而来,人的合作必须被排除在外,尽管重生只有通过人的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正因如此,重生的知识在当今教会是不可能获得的,尽管主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382.“骑在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从前面所说和所证明的(AE 373节)清楚可知。经上说“他的名字叫作死”并非表示圣言本身是死亡,只是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面前看似死亡,因为这些人在圣言中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任何真理和良善,因而感知不到任何属灵生命。因此,照着那些具有这种品质之人的表象和感知,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因为圣言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显现为生命,向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显现为死亡。主自己,即圣言,也一样,祂也照着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向那些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显为一团火,以及充满生机和再创造的光,而向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则显为一团吞灭的火和幽暗(参看《属天的奥秘》,934e, 1861e, 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由于同样的原因,在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看来,主发怒,惩罚、谴责人,把他投入地狱;而事实上,祂从不发怒,从不惩罚或谴责人,或把他投入地狱,而是只要人努力,就拯救他;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是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这同样适用于这段经文,在那里,经上说骑在灰白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其余的解释,可参看前面引用的段落(AE 3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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