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90

590.但理解力被提

590.但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的爱没有通过它被提升的人,其性质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他就像在高空飞翔的老鹰,但一看到下面的食物,如母鸡、小天鹅,甚至小羔羊,就立刻俯冲下来吞吃它们。他也像一个奸夫,将妓女藏在地下室里,时而登上房子的最高层,在那里当着他妻子的面和访客智慧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偷偷离开同伴,和下面的妓女放纵自己的淫欲。他又像沼泽的苍蝇,在疾驰的马头上盘旋成一圈,但当马停下来休息时,它们就落下来,沉浸在沼泽中。这就是那理解力被提升,而意愿的爱仍在脚下,或沉入深处,沉溺于自然界的不洁事物和感官欲望的人。

但由于这种人仿佛因理解力中的智慧而闪闪发光,而意愿却反对智慧,所以他们也可以比作鳞片闪闪发光的蛇,以及仿佛用金子做的闪光的西班牙苍蝇(译注:即有毒甲虫,西班牙苍蝇不是苍蝇,是芫菁科鞘翅甲虫,国内中药材叫斑蝥,核心剧毒成分为斑蝥素),或沼泽里的鬼火,或发光的烂木头和磷光物质。他们中的一些人能伪装成光明天使,无论是在地上的世人当中,还是死后在天上的天使当中;但经过短暂的检查,这些人被剥去衣服,赤身裸体地被扔了下去。这种事不可能在世上发生,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他们的灵没有打开,而是被舞台上的演员所戴的那种面具掩盖了。他们能在脸和言语上伪装成光明天使,这既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们能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的爱之上,几乎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如前所述。既然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相互对抗,既然死后身体被抛弃,而灵仍然存在,那么很明显,一张明亮的脸背后可能住着一个黑暗的灵,一张温和的嘴,或迷人的言语背后可能住着一个火热的灵。因此,我的朋友,你不要凭人的嘴巴,而是要凭他的心,也就是说,不要凭他的言语,而是要凭他的行为,来形成对他的判断或观念。因为主说:

你们要提防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凶残的狼。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5-16)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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