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甚至直到最微小的事,也从这些事中感知、看到和知道违反秩序发生的事。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感知、看到和知道一切事,因为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感知一切,而光本身看到一切。前面说明(TCR 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光照所有人的理解力,包括天使和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属世太阳的光照亮,理解力则被属灵太阳的光照亮;它不仅被照亮,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本质上就是智慧。因此,在大卫诗篇,经上说:
神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诗篇104:2; 提摩太前书6:16)
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他们不需要烛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圣言,是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的光。(约翰福音1:1, 9)
“圣言”是指神性智慧。这就是为何天使们越拥有智慧,他们所处的光就越清晰或明亮;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圣言提到“光”时,它都是指智慧。
52.(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大量的重大谬论悄悄潜入人们的心智,从而通过改革者的头脑溜进教会,因为他们不明白神创造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的秩序。这些谬论的数量和性质仅从下文(TCR 56-58节)对它们的列举中就明显看出来。但我们现在先通过对秩序的一般定义来解释何为秩序,对秩序的定义如下: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各个部分、实质,或元素、实体的排列、界定或边界,和活动或互动的品质;这种品质产生它的状态,状态的完美是由出于它自己的爱的智慧产生的,或状态的不完美是由出于欲望的疯狂推理导致的。这个定义提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一切实质都是形式,形式的品质就是它们的状态,而状态的完美或不完美取决于秩序,或说是秩序的结果。这些事必显得模糊,因为它们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但下文会通过举一些说明这个主题的具体例子来驱散这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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