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新生的第一个阶段被称为改造,它与理解力有关;
第二个阶段被称为重生,它与意愿有关,由此与理解力有关
587.由于此处和下文论述改造和重生,改造被归于理解力,或与理解力有关,重生被归于意愿或与意愿有关,所以有必要知道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区别,前面(TCR 397节)描述了这些区别;因此,建议先阅读那一节,然后阅读本节。那里还说明,人与生俱来的邪恶被植入属世人的意愿,这意愿迫使理解力与它一致,并通过与它一致的思考来赞成它。因此,为了使人重生,他的重生有必要通过作为中间原因的理解力来实现,这是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各种教导来完成的,首先是来自父母和老师的教导,然后是通过阅读圣言、讲道、书籍和交谈所获得的教导。理解力从这些源头所接受的事物被称为真理;因此,无论说改造通过理解力实现,还是说改造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实现,都是一样的。因为真理教导人当相信谁,当相信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当如何意愿;凡一个人所做的,他都是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来做的。既然人的意愿本身天生就是邪恶,而理解力教导什么是良善和邪恶,人能意愿良善,或意愿邪恶,那么可推知,他必须通过理解力被改造。只要人在自己的心智中看到并承认,邪恶就是邪恶,良善就是良善,并认为应当选择良善,那么这种状态就被称为改造,或说他处于被称为改造状态的阶段;当他的意愿引导他避恶行善时,重生的状态就开始了。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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