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新生的第一个阶段被称为改造,它与理解力有关;
第二个阶段被称为重生,它与意愿有关,由此与理解力有关
587.由于此处和下文论述改造和重生,改造被归于理解力,或与理解力有关,重生被归于意愿或与意愿有关,所以有必要知道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区别,前面(TCR 397节)描述了这些区别;因此,建议先阅读那一节,然后阅读本节。那里还说明,人与生俱来的邪恶被植入属世人的意愿,这意愿迫使理解力与它一致,并通过与它一致的思考来赞成它。因此,为了使人重生,他的重生有必要通过作为中间原因的理解力来实现,这是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各种教导来完成的,首先是来自父母和老师的教导,然后是通过阅读圣言、讲道、书籍和交谈所获得的教导。理解力从这些源头所接受的事物被称为真理;因此,无论说改造通过理解力实现,还是说改造通过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实现,都是一样的。因为真理教导人当相信谁,当相信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当如何意愿;凡一个人所做的,他都是出于意愿照着理解力来做的。既然人的意愿本身天生就是邪恶,而理解力教导什么是良善和邪恶,人能意愿良善,或意愿邪恶,那么可推知,他必须通过理解力被改造。只要人在自己的心智中看到并承认,邪恶就是邪恶,良善就是良善,并认为应当选择良善,那么这种状态就被称为改造,或说他处于被称为改造状态的阶段;当他的意愿引导他避恶行善时,重生的状态就开始了。
530.那么问题是,人应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或实际(悔改);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向主祷告,开始新的生活。前几节(TCR 525-527节)已经说明,没有省察或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除非让一个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省察有什么用呢?除非让他可以承认这些罪在他里面,否则他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罪呢?除非让人可以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然后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有什么用呢?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悔改。
每个人在度过了生命的早期阶段,变得越来越独立,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或责任的状态,并行使自己的理性后,都可以知道,这就是他所遵循的过程。这一点从洗礼仪式明显看出来,洗礼的洗是指重生;因为在洗礼的过程中,代父母会代表孩子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作为。这一点从圣餐也明显看出来,因为在能配得上靠近圣餐之前,所有人都预先被告诫,他们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并开始新的生活。这一点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中的教理问答进一步看出来,因为十诫中有六条诫命只吩咐了人不可作恶。除非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否则人不能爱邻舍,更不能爱神;然而,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都悬挂在这两条诫命上(马太福音22:40)。
如果定期实践悔改,尤其是每当一个人预备自己参加圣餐礼时实践悔改,那么只要他后来放弃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或另一种罪,这就足以使他的悔改成为现实。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为那时他从属世的开始变成属灵的,并从主那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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