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5

585.许多学者认为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仅树木,而且所有灌木,都对应于人类的繁衍或成长阶段。因此,关于这个主题,我将以附录的形式补充一些内容。树木和植物王国的其它一切臣民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相反,那里的一切都是雄性。只有大地或土壤是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它接受所有植物的种子,打开它们,可以说在子宫里怀抱它们,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说,把它们带到阳光下,后来给它们穿上衣服并维持或支撑它们。

一旦大地打开种子,种子就从它的根开始,根就像一颗心脏;它从根部输送像血液一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肢体的身体。茎或树干本身就是植物或树木的身体,而枝条及其细枝是它的肢体。它一出生就长出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没有肺的心脏不产生运动,也不产生感觉,从而不赋予人生命,同样,没有叶子的根也不会使树木或灌木生长。在果实之前的花朵是手段,用来提炼或净化树液,即树的血液,将粗糙的元素与纯净的元素分离,然后形成新的小树干或嫩茎,以允许纯净元素流入花朵的中心。然后,净化的树液通过这树干或嫩茎流入,从而开始逐渐形成果实;这果实可以比作睾丸,种子在它里面成熟或完善。植物的灵魂(或说,植物的多产本质)在每一滴树液中从至内层占据主导地位,它只来自灵界的热。由于这热来自灵界的属灵太阳,所以它只渴望产生,由此渴望创造的延续,或说它的永恒目的或倾向就是产生(新生命),从而确保创造的延续;由于它本质上是产生人的倾向,或说这热以产生新人为它的根本目的,所以凡它产生的东西都与人类有某种相似之处。

没有人会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臣民只是雄性,唯独大地或土壤就像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某种相似性来说明。根据斯瓦默丹在他的《自然圣经》中报告的观察资料,这些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整个蜂箱里的所有后代都是从它那里产生的。如果这些小昆虫或小生物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为什么所有植物不应该都是这样呢?

大地是共同的母亲,这一点也可以属灵地说明,并且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一个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母亲”(加拉太书4:26)。“地”表示教会,这一点在《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已经说明。此外,大地或土壤能渗透到种子的至内层,甚至渗透到它的多产原则或多产本质,把它提出来并使它循环,因为每一粒土壤或尘土都从它的本质中散发出一种微妙的、具有穿透力的散发物,这种渗透是来自灵界的热的活跃力量的结果。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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