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2

582.理性思考一下

582.理性思考一下,请告诉我,如果当今教会的信仰真的继续存在,那么整个人类会是什么样子。这种信仰教导说,人们只有通过十字架受难才能被救赎;那些被赋予主功德的人,不在律法的定罪之下;它还教导说,这种信仰(尽管人完全不知道它是否在自己里面)会赦罪并重生,而在信仰的行为中,就是当它正在被赐予并进入人时,他的合作会玷污或破坏它,同时剥夺他的救赎,因为他由此会把自己的功德与基督的功德混在一起。我再说一遍,理性思考一下,请告诉我,这是否会导致整部圣言被弃绝,而圣言的主要教导是,重生是通过属灵地洗去邪恶和行使仁爱而实现的。那么,作为改造起点的十诫,就跟小商店里卖的用来包香料的纸一样,有什么用呢?宗教不就成了一种哀叹,哀叹自己是个罪人,祈求父神因祂儿子的受难而施怜悯,从而只是嘴唇和肺部的事,不是发自内心的行为的事了吗?救赎不就成了教皇的赦罪,或只不过是一个修道士为了整个会众而自我鞭笞,如有时所做的那样吗?

如果唯独信仰使人重生,悔改和仁爱什么都做不了,那么内在人(即死后活着的人的灵),不就像一座被烧毁的城市,它的废墟形成外在人,或不就像被毛虫和蝗虫荒废的田地或平原吗?一个相信唯信的人在天使看来,就像一个把蛇搂在怀里,试图藏在衣服底下的人,或像一个像羔羊一样与狼共眠的人,或像一个穿着用蜘蛛网编织的睡衣、躺在漂亮的被子下面睡觉的人。死后,当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重生的不同程度来安排,地狱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拒绝重生的不同程度来安排时,对那些持有这种信仰的人来说,生命不就是肉体的生命,因而不就像鱼或螃蟹的生命吗?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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