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1.关于救赎的那一章已经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决不能混淆(TCR 126-133节);主通过这两件事赋予自己重生和拯救人类的能力。当今教会的普遍信仰,即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已经导致了大量关于神、信仰和仁爱,以及像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一样链接到这三者上的其它一切教导的可怕虚假。例如,关于神,祂决定了对人类的诅咒或定罪,愿意通过将这诅咒或定罪强加到儿子身上,或儿子把它担在自己身上而被带回到怜悯之中;只有那些通过预知或预定而拥有赋予自己的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种谬误又孵化出另一种谬误,即:那些被赋予这信仰的人同时在没有他们那一方的任何合作的情况下立刻重生了;事实上,他们由此被免除了律法的定罪,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尽管主如此说:
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 19; 路加福音16:17)
祂也吩咐祂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是指他们能重生,从而得救;除非主施行救赎,也就是说,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剥夺地狱的力量,除非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即他们不能得救。
616.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我,关于重生,是否还有比普遍存在于那些确认当今教会信仰的人中间的更盲目的愚蠢吗?该信仰教导说,信仰被注入人,而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当它被注入时,随之而来的是称义,称义就是罪的赦免,重生和其它好处;人的努力必须完全排除在外,以免它向基督的功德施暴。为了更加牢固地确立这一教义,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坚持认为人在这些事物上绝对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只有神在祂那一方运作,而人没有被赋予在他那一方合作,从而与神结合的任何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在重生方面,不就像一个被捆住手脚的人,像船上那些被称为桨奴的囚犯吗?
和这些人一样,他若挣脱了手铐脚镣,就会受到惩罚,或被判处死刑。他们还坚持认为,他若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向邻舍行善,为了救赎凭自己信神,就会受到同样的惩罚。如果一个人确认这些观点,然而又虔诚地渴望天堂,那么他就像一个幽灵,站着并猜想,那信仰及其好处是否已经注入他;或若没有,它是否会注入,因而猜想父神是否怜悯他,或祂的儿子是否为他代求,或圣灵是否因在其它地方忙碌而没有在他里面运作。最后,由于他对这个问题的完全无知,他可能会离开,并安慰自己说:“或许那恩典存在于我生活的道德中,我像以前一样保留着这种道德,或说那恩典存在于我现在仍在实践的道德中,就像我以前一样;因此,对我来说,这种道德是神圣的,而对那些没有获得这信仰的人来说,它是亵渎的。因此,为叫这种神圣留在我的道德中,以后我要小心,不可凭我自己行使仁爱或信仰。”还有更多。凡思想重生,却不相信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人,都会变成这样的幽灵,或若你更喜欢,变成这样的盐雕像(创世记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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