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81

581.关于救赎的那

581.关于救赎的那一章已经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决不能混淆(TCR 126-133节);主通过这两件事赋予自己重生和拯救人类的能力。当今教会的普遍信仰,即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已经导致了大量关于神、信仰和仁爱,以及像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一样链接到这三者上的其它一切教导的可怕虚假。例如,关于神,祂决定了对人类的诅咒或定罪,愿意通过将这诅咒或定罪强加到儿子身上,或儿子把它担在自己身上而被带回到怜悯之中;只有那些通过预知或预定而拥有赋予自己的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种谬误又孵化出另一种谬误,即:那些被赋予这信仰的人同时在没有他们那一方的任何合作的情况下立刻重生了;事实上,他们由此被免除了律法的定罪,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尽管主如此说:

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 19; 路加福音16:17)

祂也吩咐祂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是指他们能重生,从而得救;除非主施行救赎,也就是说,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剥夺地狱的力量,除非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即他们不能得救。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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