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78

578.人若不与主合

578.人若不与主合作,会是什么样,或说他的状态是什么,这一点可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当他对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有一种感知和感觉时,就好像某种令人不悦或不和谐的东西流入,比如一股难闻的气味钻进鼻子,一种不和谐的声音传到耳朵,一幅可怕的景象映入眼帘,或一种恶心的味道影响舌头。如果仁爱的快乐或信仰的愉悦真的流入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快乐之人的心智的属灵有机体,如果这种快乐和愉悦被强加在他们身上,他们就会感到痛苦和折磨,最终陷入昏厥。由于心智是一个由连续不断的螺旋构成的有机体,所以对这些人来说,或在这种情况下,它会像蚁丘上的蛇一样盘绕和扭动起来。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充分证明了。


诠释启示录 #213

213.“知道我已经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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