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7.在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患上了一种几乎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都受到压迫,疼得要命;一股瘟疫的烟从被称为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的耶路撒冷吹到我身上。我痛得半死,等着我的结局。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是我的灵患上了这种病,我的身体也随之病倒了。然后,我听见周围一些人的声音,他们说:“看哪!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只敬拜人基督的人,死在了我们城市的街道上。”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这个人是否值得安葬;但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着,作为一个奇观让人们看看。”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嘲笑着。当我正在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这一切就真实地发生在我身上。然后,我从那些嘲笑我的人那里听到了严厉的话,尤其是这些:“没有信仰,人怎能悔改呢?人基督(the man Christ)怎能被崇拜为神呢?既然我们是白白得救的,或从白白的恩典中得救的,没有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这唯一的信仰,即父神派圣子除去律法的定罪或诅咒,将祂的功德归算给我们,从而使我们在祂面前称义,通过牧师的宣告而赦免我们的罪,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行一切良善外,我们还需要什么呢?难道这一切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听到这些话,站在旁边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了这些话,但没有能力回答,因为我几乎死了。但三天半后,我的灵恢复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往城里走去,再次说:“悔改吧,相信基督,你们的罪就会被赦免,你们就得救了;否则,你们就会灭亡。主不是亲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叫人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传同样的道吗?你们信仰的教导不是导致你们完全不关心生活吗?”但他们说:“你在胡说八道!难道圣子没有做出补赎吗?难道圣父没有将它归算给我们,使我们相信这一点的人称义吗?我们以这种方式被恩典的灵引导。因此,罪在我们里面没有立足之地,死亡对我们也没有力量。你这传讲罪与悔改的人,明白这福音吗?”然后,有声音从天上降下来,说:“一个不悔改的人,他的信仰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末日到了,末日已经临到你们这些漠不关心,在自己眼里无可指摘,以自己的信仰称义的撒但们。”就在这时,突然,一个裂口在城中间开了,并且变宽了;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水从宽阔的鸿沟中涌出,淹没了这片荒场。”
当他们如此沉没,显然被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上被告知:“你必看到,也必听到。”于是,似乎淹没他们的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因此出现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在沙底,那里堆放着成堆的石头,他们在石头中间四处奔跑,哀叹自己被赶出了大城。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事会临到我们?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洁净、纯洁、称义和神圣的吗?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被洁净、纯洁、称义和成圣了吗?”其他人大声喊道:“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被看到,并接受归算,在天使们面前被宣布为洁净、纯洁、称义和神圣的吗?我们不是已经和解、挽回、赎罪,从而被赦免、洗净,并从罪中洁净了吗?律法的定罪不是被基督除去了吗?那么,为什么我们被扔到这个地方,仿佛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在我们的大城,我们曾听到一个反对罪的大胆传道者说:‘要信基督,悔改。’既然我们已经相信基督的功德了,那么我们不就相信基督了吗?既然我们已经承认自己是罪人了,那么我们不就悔改了吗?为什么这事会临到我们?”
于是就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所犯的任何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从而避开任何邪恶,如同反对神的罪?不避开罪的人就仍留在罪中。罪不是魔鬼吗?因此,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 27; 马太福音7:22, 23)
因此,离开吧,各人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那些通往洞穴的开口了吗?进去吧,你们每个人都会有工作要做,然后得到与你们的工作相称的食物。如果你们不肯进去,那么饥饿很快就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到地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启示录11:13提到了他们)那里,大声说:“你们要当心;不要与这些灵人交往。你们难道不明白,被称为罪和罪孽的邪恶使人变得不洁和肮脏?除非通过实际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人怎能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和纯洁呢?实际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认定自己有罪,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它们,开始新的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每年参加圣餐礼时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所犯的罪又出现时,你们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反对神的罪。’这就是实际的悔改。
“谁不明白,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因为从一个人出生起,一切邪恶就是他所喜悦的;报复、行淫、欺诈、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都是令他感到快乐的。这些邪恶所带来的快乐不是阻止你们看到这些罪吗?如果有人指出它们是罪,这快乐就会让你们为它们找借口,甚至通过虚假来证明它们不是罪。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然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不知道什么是罪,或是否有这样的事。对一个实际悔改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所认识并承认的自己身上的邪恶,他称之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和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这种情况越发生,他就越看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天堂天使所感受到的快乐。总之,任何人越将魔鬼抛在身后,就越被主接纳,并被主教导,引领,远离邪恶,并保持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通往天堂的路,并且是唯一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新教徒对实际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反对、反感和厌恶。他们的反应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无法强迫自己进行自我省察,看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认罪;一想到它,他们就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关于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人,他们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当他们听说,天主教徒经常这样做,也就是说,省察自己,在修道士面前公开认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尤其是,新教徒甚至私下里在神面前都不能这样做,尽管在参加圣餐礼之前,他们同样被吩咐如此行。他们中的一些人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们发现,正是唯信的教义导致了这种不悔改的状态和这种心态。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呼求圣人的罗马天主教徒得救了。
此后,只听见一阵雷鸣般的声音,并有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话,说:“我们很惊讶!对改革宗的会众说:‘相信基督,悔改,你们就必得救。’”我照做了,并补充说:“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教会吗?代父母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是他将放弃魔鬼及其作为吗?圣餐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天堂吗?在参加圣餐礼之前,领受圣餐的人不是被告知,务必要悔改吗?教理问答,即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是说,不可作这样、那样的恶,要行这样、那样的善吗?你们由此可以知道,人越放弃和远离邪恶,就越渴望和热爱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
295a.“并且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表示它们通过神性良善拥有存在,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出现或显现。这从“旨意”、“存在”或实体、“它们被创造”或“受造”的含义清楚可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存在”或实体是指爱之良善,在此是指被接受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它们被创造”或“受造”是指也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那些通过神性真理被改造的人。“被创造”或受造表示拥有存在,是因为唯有那些被改造的人才可以说拥有存在,因为生命在他们里面,他们拥有聪明和智慧;而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有属灵的死亡,他们也没有聪明和智慧,而是有疯狂和愚蠢,所以他们不能说拥有存在。诚然,凡显现给任何感官的东西,都可以说拥有存在,但这种东西不能属灵地论及人,除非他处于良善和真理;因为人被创造,是为了他可以是活的,聪明而智慧;因此,当他是死的,疯狂而愚蠢时,只要是这种情形,他就不作为人而存在。有两样事物构成人或使得人成为人,即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来自主;良善是他生命的存在或实体,而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出现,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而是良善的品质;由于良善是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出现,“被创造”表示存在,或拥有存在,所以经上说:“它们都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的。”这就是这些话的属灵内容。
295b.“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如火焰般熊熊燃烧的火红太阳,这是因为在灵界,爱显为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论及主,天堂和教会时,“火”表示爱。热和光从天堂里的太阳发出;那里的热是发出的神性良善,光是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与地狱》一书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些事,如天堂的太阳(HH 116–125节),天堂里的热和光(HH 126–140节)。由于一切事物都从神性本身存在,这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所以“旨意”(即意愿)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爱本身所意愿的,就是爱的良善;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只是一种手段,使得良善可以存在,并且后来信之真理可以从良善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就来自这个源头,意愿是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理解力是方法或手段,藉着它,意愿可以被改造,以后则以形式出现,就是诸如它通过理解力出现的样子。由此清楚可知,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实体,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出现。不过,这些事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一书有更充分的说明,那里论述了意愿和理解力。
由于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神的意愿或旨意是神性之爱,所以显而易见,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遵行神的旨意和父的旨意就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爱因是意愿,故也是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意愿;他所意愿的,也会实行。因此,“遵行神或父的旨意”表示遵行祂的诫命,或出于爱或仁之情感而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在以下经文中,“神和父的旨意或意愿”所表示的。约翰福音:
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就听他。(约翰福音9:31)
在马太福音(遵行在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必进入天国):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同一福音书: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又: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的意愿。(马太福音18:14)
“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也不是祂的意愿”明显表示爱。经上说“父的意愿或旨意”,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约翰福音: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经上之所以说“凡那些住在主里面,祂的话也住在他们里面的人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他们成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意愿主让他们所意愿的东西,这就是良善,良善来自祂自己。
295c.在旧约,主的意愿被称为祂的“美意”,同样表示神性之爱;遵行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表示爱神和邻舍,因而照主的诫命生活,因为这就是爱神和邻舍。这也是从主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若不从主那里,没有人能爱主和邻舍;这是属于人的真正本质的良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美意”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曾在震怒中击打了你,现在我却以我的美意怜悯你。(以赛亚书60:10)
“在震怒中击打”表示试探;“以美意怜悯”表示出于爱拯救;“怜悯”是指出于爱向贫乏的人行善。
诗篇:
耶和华啊,在美意的时候,我的祈祷是向你发的;神啊,求你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诗篇69:13)
“耶和华美意的时候”表示出于爱接纳;“时候”当论及人时,表示存在的状态,但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永恒的存在,因而表示祂的爱,因为这爱是永恒的。“按你伟大的怜悯,以你拯救的真理应允我”表示源于爱、通过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来听和帮助。
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此处“美意的时候”也表示神性之爱:“应允”(即答应)表示带来帮助,使人受益。
同一先知书:
宣告耶和华美意之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耶和华美意之年”表示当教会成员必须从爱那里得到帮助时,他们的时间和状态;故经上又说:“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诗篇:
你必赐福给义人;你必用你的美意如同盾牌围护他。(诗篇5:12)
此处“美意”明显表示神性之爱,主出于这爱保护每个人;“你必如同用盾牌围护他”表示主出于爱的保护。
又:
耶和华张开手,以祂的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诗篇145:16)
此处“张开手”表示赋予良善;“以美意使一切活物饱足”表示出于爱使所有从祂接受生命的人富有神性真理。
摩西五经:
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愿它们都临到约瑟头上,临到他弟兄的拿细耳人头顶上。拿弗他利啊,你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申命记33:16, 23)
“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属灵神性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拯救,良善的结实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节)。这清楚表明约瑟“得地的宝物和其中所充满的,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表示什么。“地的宝物”是指属于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地”是指教会;“得住在荆棘中者的美意”是指主对真理的神性之爱;主在摩西面前显现所在的“荆棘”也表示这神性之爱;“约瑟的头”表示内在人的智慧;“他弟兄的拿细耳人的头顶”表示外在人的聪明和知识;因相争而得名的“拿弗他利”表示试探,以及试探之后来自神性之爱的安慰和祝福,这由“饱享美意和耶和华的赐福”来表示。
以赛亚书:
难道你要把这称为禁食,为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吗?不是要把你的饼分给饥饿的人;见赤身的就遮盖他吗?(以赛亚书58:5, 7)
“耶和华的美意”当论及人时,表示照祂的诫命,也就是爱神和邻舍(如前所述)生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美意就是把饼分给饥饿的人,遮盖赤身的。”“把饼分给饥饿的人”表示出于爱向渴望良善的人行善;“遮盖赤身的”表示在真理上教导那渴望被教导的人。
诗篇:
我的神啊,我以行你的美意(也就是你的旨意)为乐,你的律法在我深处。(诗篇40:8)
又:
求你指教我行你的美意;你的善灵必引导我到正直之地。(诗篇143:10)
又:
你们作祂的万象,作祂的用人、行祂美意的,都要祝福耶和华。(诗篇103:21)
“行耶和华神的美意”表示照祂的诫命生活;这就是祂的美意或旨意、意愿,因为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所有人都得救,并且他们由此而得救。此外,在希伯来语,“美意”也表示意愿;因为凡照意愿所行的,都是可喜悦的,神性之爱只意愿来自它自己的爱可以与天使和人同在,当他们喜欢照祂的诫命生活时,祂的爱就与他们同在。这就是爱主,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15, 21, 23, 24; 15:10, 14; 21:15, 16)教导了这一点。
295d.“意愿或旨意”表示反面意义上的爱,即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这一点从约翰福音明显看出来: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信主的名”表示照祂教导的诫命生活;“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参看AE 102a, 135节)。“不是从血生的”表示未处于违背良善和真理的生命;“不是从肉欲生的”表示未处于对邪恶的爱;“不是从人意生的”表示未处于对虚假的爱。“肉”当论及人时,表示人自愿的自我,或说人自己的自愿性,因而表示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148—149, 780, 999, 3813, 8409, 10283节);人(vir)表示人的理解力自我,或人自己的理解力,也就是虚假(AC 48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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