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5.请允许我简要描述一下纯属世的理性和道德的人;就本身而言,他是感官的,若继续朝这个方向发展,就变成肉体或物质的。但下面的描述将以大纲的形式来概述。感官层是人心智生命的最外层或终端,与五种身体感官紧密相连。基于身体感官来判断一切,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东西,称之为真实事物,弃绝其它一切事物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他那从天堂之光中观看或拥有视力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所以他看不到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任何真理。这样的人在最外层思考,而不是出于任何属灵之光从内层来思考,因为他处于粗俗或迟钝的属世之光;因此,他从内层反对那些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尽管他表面上可以为它们说话,甚至热情地辩护,这种热情与他通过它们获得权力和财富的希望成正比。那些深深确认虚假的有学问和博学的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
感官人能敏锐而巧妙地推理,因为他们的思维离言语如此之近,几乎就在言语中,可以说就在嘴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归于唯独来自记忆的言语,或说他们认为一切聪明只在于凭记忆说话。此外,他们能巧妙地证实虚假,证实之后就相信它们是真理。然而,他们的推理和证实是基于感官的谬误,这些谬误迷惑和说服了普通民众。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恶毒。贪婪的人或守财奴、通奸者和骗子或诡诈的人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看来,他们似乎很有天赋、很理智。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卑鄙败坏、恶心肮脏的;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在圣言中,他们被称为死人。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感官的,他们越感官化,他们居住的地狱就越深;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层结合。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的后脑勺似乎是中空的。那些只基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推理的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
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应占据最后一位,而不是第一位;在一个智慧和聪明的人里面,它们的确占据最后一位,并从属于内层事物;而在一个愚蠢的人里面,它们占据第一位,并对他有控制力,或说占主导地位。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占据最后一位时,一条通往理解的道路就通过它们被打开了,真理通过提取的方式被完善,或说被挑选出来并洁净。这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离世界是最近的,并允许从世界流入的东西进入,可以说筛选它们。人通过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与世界相通,通过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与天堂相通。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提供服务于心智内层的东西。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服务于心智的理智部分或理智,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服务于自愿部分或意愿。除非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否则人几乎没有智慧。但当人的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时,他就会进入更清晰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然后对从天堂流下来的东西有一种感知。理解力的最外层或终端是属世知识,意愿的最外层或终端是感官快乐。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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