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3

563.众所周知,习

563.众所周知,习惯形成第二天性;因此,对一个人来说很容易的事对另一个人来说很难;这适用于自我省察和忏悔由此所发现的罪。对一个雇工、搬运工或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用双手从早晨工作到晚上更容易的呢?而一个绅士或娇嫩的人做同样的工作,半个小时就不能不疲劳和出汗。对一个男仆或外跑者来说,拿着拐杖、穿着合适的鞋子跑好几英里是很容易的;而一个习惯乘车的人很难从这条街跑到,甚至慢慢跑到下一条街。

每一个勤奋工作的技工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工作,当离开工作岗位时,他很乐意回来;而另一个擅长同一行业的懒惰技工,几乎无法被驱使工作。这同样适用于每个人,无论他的职业或追求是什么。对一个习惯虔诚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向神祷告更容易的呢?而对一个不虔诚的奴隶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难的,反之亦然呢?第一次在国王面前讲道,有哪个牧师不觉得紧张、发怵呢?但当他习惯了,他就会大胆地继续前进。对一个天使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举目仰望天堂更容易的呢?而对一个魔鬼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把目光投向地狱更容易的呢?但如果后者变成一个伪君子,他也能仰望天堂,但他的心却远离。每个人都充满了他所关注的目的和由此产生的习惯。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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