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众所周知,习惯形成第二天性;因此,对一个人来说很容易的事对另一个人来说很难;这适用于自我省察和忏悔由此所发现的罪。对一个雇工、搬运工或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用双手从早晨工作到晚上更容易的呢?而一个绅士或娇嫩的人做同样的工作,半个小时就不能不疲劳和出汗。对一个男仆或外跑者来说,拿着拐杖、穿着合适的鞋子跑好几英里是很容易的;而一个习惯乘车的人很难从这条街跑到,甚至慢慢跑到下一条街。
每一个勤奋工作的技工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工作,当离开工作岗位时,他很乐意回来;而另一个擅长同一行业的懒惰技工,几乎无法被驱使工作。这同样适用于每个人,无论他的职业或追求是什么。对一个习惯虔诚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向神祷告更容易的呢?而对一个不虔诚的奴隶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难的,反之亦然呢?第一次在国王面前讲道,有哪个牧师不觉得紧张、发怵呢?但当他习惯了,他就会大胆地继续前进。对一个天使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举目仰望天堂更容易的呢?而对一个魔鬼人来说,还有什么比把目光投向地狱更容易的呢?但如果后者变成一个伪君子,他也能仰望天堂,但他的心却远离。每个人都充满了他所关注的目的和由此产生的习惯。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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