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

56.(3)在宇宙及

56.(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神是全能,因为祂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能力;而其他所有人都只从祂那里拥有能力。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祂只意愿良善,所以只能行善。在灵界,没有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任何事;这是源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此外,神是良善本身,因此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走出或出离祂自己是不可能的。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必须在良善延伸的气场里面行进和运作;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从至内层发出的这个气场充满宇宙和其中的一切,或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掌管在外面的事物,只要这些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秩序的律法与它结合。如果它们不与这个气场结合,该气场仍会维持它们,并竭尽全力把它们带入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在这个普遍秩序中,神自己就在祂的全能中,祂也照着这个秩序行事。如果这一点没有实现,那么它们就会从祂那里被赶出去;即便如此,这个气场仍从至内层来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走出去触及任何邪恶,也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助长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转身离开,因此,邪恶与祂完全分离,并被扔进地狱,而在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神可以定任何人的罪,诅咒任何人,并把任何人扔进地狱,祂可以预定任何人的灵魂永远死亡,为伤害报仇,发怒和惩罚的人多么愚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更是愚蠢,那些如此教导的人尤其愚蠢。事实上,祂甚至不能转身离开人,也不能严厉地或皱着眉头看着他。这些和类似的事违反祂的本质,而违反祂本质的东西就是违反祂自己。


真实的基督教 #800

III.灵界中的荷兰

III.灵界中的荷兰人

800.名为《天堂与地狱》的著作指出,阅读圣言,认识并承认主、救赎主和救主的基督徒,处于整个灵界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拥有最大的属灵之光,从他们那里,如同从中心发出的光向各个方向扩散到边界,如圣经那一章(TCR 267-272节)所示。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改革宗信徒照着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的属灵之光而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由于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深入、更充分地将这光融入到他们属世聪明的光,或属世之光里面,从而能比其他人更好地接受与理性有关的任何东西,所以在这个基督教的中心,他们在东方和南方获得了住所或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而在东方获得家园,因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而在南方获得家园。在《天堂与地狱》(141-153节)这本著作中可以看到,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在那里,按照不同的方位来安排的住所或家园是照着他们对信仰和爱的接受程度来安排的,那些在爱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东方,那些在聪明方面表现出色的人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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