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神是全能,因为祂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能力;而其他所有人都只从祂那里拥有能力。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祂只意愿良善,所以只能行善。在灵界,没有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任何事;这是源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此外,神是良善本身,因此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走出或出离祂自己是不可能的。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必须在良善延伸的气场里面行进和运作;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从至内层发出的这个气场充满宇宙和其中的一切,或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掌管在外面的事物,只要这些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秩序的律法与它结合。如果它们不与这个气场结合,该气场仍会维持它们,并竭尽全力把它们带入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在这个普遍秩序中,神自己就在祂的全能中,祂也照着这个秩序行事。如果这一点没有实现,那么它们就会从祂那里被赶出去;即便如此,这个气场仍从至内层来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走出去触及任何邪恶,也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助长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转身离开,因此,邪恶与祂完全分离,并被扔进地狱,而在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神可以定任何人的罪,诅咒任何人,并把任何人扔进地狱,祂可以预定任何人的灵魂永远死亡,为伤害报仇,发怒和惩罚的人多么愚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更是愚蠢,那些如此教导的人尤其愚蠢。事实上,祂甚至不能转身离开人,也不能严厉地或皱着眉头看着他。这些和类似的事违反祂的本质,而违反祂本质的东西就是违反祂自己。
8.(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有一个从神进入人的流注,这一点从普遍的承认明显看出来,即:本身为良善,存在于人里面并由他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仁爱和一切信仰也都来自神。因为我们读到: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耶稣说: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也就是说,不能做属于仁爱和信仰的任何事。这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因为灵魂是人的至内在和至高的部分,来自神的流注进入那里,又从那里降至下面的事物,或更低的部分,并照着接受而赋予它们生命。诚然,要构成信仰的真理通过听流入,并以这种方式被植入灵魂下面的心智。但通过这些真理,人只是被预备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灵魂而来的流注;这种预备如何,接受就如何,属世信仰转化为属灵信仰也如何。
从神进入人们灵魂的这种流注激发这种观念:神是一,因为神性的一切,在总体和细节上都是神。由于神性的一切,或整个神性都连贯为一体,所以它必然在人里面激发一神观;随着人被神提升到天堂之光中,这种观念会日益得到强化。因为天使们在自己的光中无法强迫自己说出“诸神”这个词。甚至他们在说话时,在每句话的末尾都以节奏的一体或一个音符而结束;这完全是因为神是一的流注进入他们的灵魂。
尽管神是一的这种流注进入人们的灵魂,但仍有很多人认为神的神性被分成了拥有相同本质的几个位格;其原因在于,当这种流注下降时,它滑入了与它不对应或不匹配的形式,流注照着接受它的形式而各不相同,正如发生在自然界三个王国的一切臣民身上的情形。将生命赋予人和一切动物的神也一样;但正是接受者的形式决定了动物成为一个动物,人成为一个人。当人赋予他的心智以动物的形式时,同样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从太阳进入各种树木的流注也是如此,只是这流注照着每种树的形式而不同;流入葡萄树的与流入荆棘的,是一样的;但如果一根荆棘被嫁接到一棵葡萄树上,那么流注就会倒转过来,或说发生变化,并照着荆棘的形式流动或行进。
这同样适用于矿物王国的臣民。流入石灰石的光和流入钻石的是一样的;但它在钻石中会传播,是透明的,但在石灰石中会熄灭,是不透明的。人类心智则照着它们的形式而经历变化,这些形式照着对神的信仰,同时照着来自祂的生命而从内在变成属灵的;它们因信仰一位神而变得透明,如天使一般;相反,它们因信仰数位神而变得黑暗,如野兽一般,信仰数位神与不信仰神几乎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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