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解释宇宙创造的秩序的性质需要大量篇幅。后面关于创造那一章(TCR 75-80节)会给出它的概要。必须铭记,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以便它们可以独自持续存在,并且它们起初如此被创造,以至于与整个宇宙的秩序结合,或说符合普遍秩序,以便具体秩序都可以在普遍秩序中持续存在,却又都可以构成一体。举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人是按他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他的每一个部位也是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如头、身体、心、肺、肝、胰、胃,以及被称为肌肉的一切运动器官,一切感觉器官,如眼睛、耳朵、舌头,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事实上,身体中凡没有自己秩序的动脉或纤维,哪怕最小的,根本就不存在;然而,这些无数部位如此符合共同的秩序,与共同的身体如此结合在一起,以至于它们都构成一体,或说形成一个整体。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事物,仅仅提及它们就足以说明。地上的一切走兽、空中的一切飞鸟、海里的一切鱼,一切爬行动物,事实上一切虫子,甚至直到飞蛾或最微小的昆虫,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一切树木、植物、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及一切石头和矿物,甚至直到最小的一粒灰尘,都是各按自己的秩序被创造的。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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