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神是秩序,因为祂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祂是实质,因为一切存在之物都从祂那里产生,并继续存在。祂是形式,因为实质的一切品质都源于祂,并继续源于祂,品质只源于形式。由于神是绝对、独一和最初的实质和形式本身,同时也是绝对、独一的爱本身和绝对、独一的智慧本身,还由于来自爱的智慧构成形式,该形式的状态和品质取决于它里面的秩序,所以可知,神就是秩序本身;因此,神从祂自己那里将秩序引入整个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一切事物和每一个事物;而且,祂引入了最完美的秩序,因为祂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正如我们在创世记中所读到的。在适当地方,我们将说明,邪恶与地狱是在创造之后一起出现的。但现在让我们考虑那些更容易或更深地进入理解力,更清晰地光照它,更温和地触动它的问题。
神的一体性
5.由于来自认识神的对神的承认是神学的全部内容的真正本质和灵魂,所以有必要先论述神的一体性。这一点将按以下章节来依次阐述:
(1)在基督教界,整本圣经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一切教义都教导,神是一,或有一位神。
(2)有一个普遍流注从神发出,并流入人们的灵魂,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3)因此,在全世界,凡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性的民族,没有不承认一位神和神是一的。
(4)至于这一位神是什么,或祂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个民族和人民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
(5)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并确信,有一位神,祂是一。
(6)如果神不是一,那么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和保存。
(7)凡不承认神的人都被逐出教会,并被定罪或受到诅咒。
(8)对承认数位神,而不是一位神的人来说,教会根本无法凝聚起来,或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没有连贯性,又或说教会的原则不复存在。
现在按顺序逐一论述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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