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20

IV.人生来就倾向于

IV.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除非他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悔改移除自己的邪恶,

否则他仍留在其中;凡留在邪恶中的人都不能得救

520.在教会,众所周知,每个人生来都倾向于邪恶;因此,他从母亲的子宫里或从出生起,就只不过是邪恶。人们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它是由各个教会的议会和领袖传下来的,他们教导说,亚当的罪传给了他所有的后代;只因这罪,在他之后的每个人与他一起被定罪或诅咒了;每个人生来所固有的,或与生俱来的,正是这罪。此外,教会的其它许多教导也基于这种断言;例如,被称为洗礼的重生之洗是由主设立的,以便这罪可以被移除;这是主降临的原因;对主的怜悯的信仰是移除这罪的方法,除此之外还有教会基于这种断言的其它许多教义。

然而,遗传之恶不是来自这个源头,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说明(TCR 466节等)看出来,即:亚当不是第一个人;亚当和他妻子的故事代表性地描述了这个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伊甸园表示这个教会的智慧,生命树表示它仰望即将降临的主,善恶知识树表示它关注自我,而不是仰望主。创世记头几章代表性地描述了这个教会,这一点已经被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一书通过来自圣言的许多相应经文清楚证明了。当理解并接受了这些事时,迄今为止所持守的观点,即:亚当的罪是人从父母那里与生俱来的邪恶的源头,就落空了,因为这邪恶有一个不同的源头。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TCR 466-469节)已经说明,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在每个人里面,经上说它们被放在园子里,表示人拥有或转向主,或转身离开祂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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