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大量的重大谬论悄悄潜入人们的心智,从而通过改革者的头脑溜进教会,因为他们不明白神创造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的秩序。这些谬论的数量和性质仅从下文(TCR 56-58节)对它们的列举中就明显看出来。但我们现在先通过对秩序的一般定义来解释何为秩序,对秩序的定义如下: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各个部分、实质,或元素、实体的排列、界定或边界,和活动或互动的品质;这种品质产生它的状态,状态的完美是由出于它自己的爱的智慧产生的,或状态的不完美是由出于欲望的疯狂推理导致的。这个定义提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一切实质都是形式,形式的品质就是它们的状态,而状态的完美或不完美取决于秩序,或说是秩序的结果。这些事必显得模糊,因为它们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但下文会通过举一些说明这个主题的具体例子来驱散这种模糊。
50.(1)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全能、全知和全在属于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或说是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的属性,但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属于神性之爱,或说不是通过神性智慧而是神性之爱的属性,这是来自天堂的一个奥秘,至今还没有被任何人的理解力明白,因为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爱本质上是什么,由此而来的智慧本质上是什么,更不知道这一个如何流入那一个;即:爱及其一切都流入智慧并住在那里,就像国王在自己的王国,或主人在自己家中一样,将公义的一切管理都留给智慧的公平;由于公义属于爱,或说是爱的属性,公平属于智慧,或说是智慧的属性,所以爱将爱的一切管理都留给自己的智慧。但这个奥秘在下文会变得清晰;在此期间,请把它当作一个普遍原则。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指,神通过祂的爱之智慧而为全能、全知和全在: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世界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3–4, 14)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或也可说,是指神性智慧。因此,它被称为“生命”和“光”,因为“生命”和“光”只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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