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悔改是人里面的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
510.被称为教会的团契由所有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组成,当人正在重生时,教会就进入他。每个人都通过远离罪的邪恶,避之如一个人若看到一大群地狱灵手拿燃烧的火把努力追赶他,打算攻击他,把他扔到燃烧的火堆上,就会逃跑一样而重生。有许多方法在早年生活中为教会而预备一个人,并把他引入教会;但使教会在人里面建立的方法是悔改的行为。悔改的行为是指所有使人不意愿邪恶,因而不实行邪恶,即反对神的罪的行为。在悔改之前,人仍站在重生之外;那时即便有任何关于永恒救赎的想法潜入他的脑海,他可能会转向它,但立刻就转身离开它,因为它没有更深地进入人,只进入他的思维观念,从那里出来进入他的言语,也可能进入与他的言语一致的一些行为。然而,当这种思维进入意愿时,它就会在人里面,或在他里面占有一席之地;事实上,意愿才是人自己,因为他的爱就住在它里面,而思维在人之外,或说不是人的一部分,除非它从意愿发出;如果它从意愿发出,那么意愿与思维就行如一体,两者一起构成人。由此可推知,为了悔改成为真正的悔改,在人里面是有效的,它必须是意愿的悔改,并由此而是思维的悔改,而不仅仅是思维的悔改;因此,它必须是实际的悔改,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
悔改是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这一点从圣言很明显地看出来。施洗约翰预先被派去为主即将建立的教会预备人,他施洗的同时,也宣讲悔改。因此,他的洗礼被称为悔改的洗礼,因为洗礼表示属灵的洗涤,即从罪中洁净。约翰在约旦河施洗,因为约旦河表示引入教会,它是教会所在的迦南地的第一个边界。主自己为了赦罪也宣讲悔改,从而教导悔改是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只要人悔改,他的罪就被移除,只要他的罪被移除,它们就被赦免。此外,主还吩咐祂的十二使徒,以及祂派出去的七十个人去传悔改。由此清楚可知,悔改是教会的开始或第一件事。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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