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2.通过关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虚假而变得属世的人,必以为神性全能超越秩序,因而以为神性全能无需秩序,或独立于秩序之外。因此,他会陷入以下疯狂的想法:“当神能凭祂的全能从天上来完成祂在地上所实现的事时,主为什么还要降世,并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呢?为什么祂不能通过救赎无一例外地拯救整个人类呢?为什么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什么会有地狱?难道神过去不能,现在仍不能凭祂的全能抹去地狱吗?或者,不能把所有人都从地狱中救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什么会有最后的审判?难道神不能把所有山羊从祂左边移到右边,使它们成为绵羊吗?为什么祂把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什么祂不将信仰赋予所有这些人,并把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什么祂不让地上的走兽、空中的飞鸟和海里的鱼说话,赐给它们聪明,把它们和人一起引入天堂呢?为什么祂最初没有,或现在没有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一个乐园,乐园里没有善恶知识树和蛇;在那里,一切小山都流淌着丰盛的葡萄酒,天然产出金银,以至于所有人都可以作为神的形像、唱着禧年的歌生活在其中,从而处于永恒的节庆和欢乐呢?难道这一切不适合或配不上全能的神吗?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问题。
但我的朋友,这都是空谈。神性全能不是没有秩序;神本身就是秩序;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在秩序里并为了秩序而被创造出来的,因为它们都是从神那里被创造出来的。人被创造是有秩序的,即:他的幸福或痛苦,或说,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创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甚至连创造一个走兽,一只飞鸟或一条鱼都是不可能的。但动物只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而人不仅有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还有属灵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533.有两种爱已经深深植根于人类,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财产的爱。如果约束被除去,或放任自由,那么前一种爱会往前冲,甚至想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也往前冲,甚至想成为世界的神。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它们多如牛毛)都从属于这两种爱。不过,要检查这两种爱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它们根深蒂固,一直隐藏着。它们就像藏在岩石洞里含有毒液的毒蛇,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毒蛇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退到藏身之处。它们也像古人提到的塞壬,塞壬用歌声引诱人,通过这种手段杀害他们。这两种爱还会用华丽的衣服来装饰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自己人,或他想欺骗的人中间所行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地知道,这两种爱掌权的程度可能在卑微人中间比在大人物中间更大,在穷人中间比在富人中间更大,在臣民中间比在国王中间更大。因为后一类人生在权力和财富中;随着时间推移,后者最终视这些权力和财富为自己的家庭或仆人和财产,和其他任何人都一样,无论他是将军、官长,还是船长,甚至是贫穷的农民。但对那些渴望统治其它主权国家领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之所以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是因为爱存在于意愿中,或说,意愿是爱的座位和容器,如前所示(TCR 39, 263节)。每种爱都从意愿中把它的快乐吹入理解力的感知和思维中;事实上,这些凭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而是从意愿那里行动,因为它们等待意愿,同意并确认与意愿的爱有关的一切。因此,意愿是人居住的房子本身,理解力是他进出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前面说,必须省察意愿的意图;当省察和移除它们时,人就从潜伏着遗传和实际邪恶的属世意愿中被提升到属灵意愿中,主通过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这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愿事物,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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