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9.但这一点要通过以下对比来进一步说明。除非一切被造物,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拥有某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否则创造就不能实现;因为动物若没有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不会选择有利于其营养的食物,也不会繁殖和保护后代;因此,它们将不复存在。如果海里的鱼和海底的贝类没有这种自由,那么就没有鱼或贝类了。同样,除非每只昆虫都被赋予这种自由,否则就不会有蚕来生产丝绸,不会有蜜蜂来生产蜂蜡和蜂蜜,也不会有蝴蝶和它的伴侣在空中嬉戏,吮食花朵中的汁液,从而代表人像昆虫一样脱去外壳后在天界的幸福状态。
除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东西存在于地上的土壤中,在播种在地里的种子中,在从地里长出的树木的各个部分,以及它的果实和新种子中,否则就不会有植物的生命,或任何植物。除非某种类似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东西存在于一切金属、一切石头(无论宝贵的还是普通的)中,否则就不会有金属、石头,甚至一粒沙子;因为就连一粒沙子也自由吸收以太,释放它的天然属性或自然散发物,扔掉破旧无用的元素,用新鲜物质来更新自己。因此,磁石周围有磁场,铁、铜、银、金、石头、硝石和硫磺周围都有各自的气场,甚至每粒尘埃周围都有不同的气场。每粒种子的至内层都从这气场中受孕,其多产原则使它生长。因为没有地上每一粒尘埃的这种散发物,就不会有发芽的开始和随之而来的持续生长。土地只有通过它的散发物才能以土和水渗透到播种在它里面的种子的至内层,就像渗透到一粒芥菜种中一样,例如:
它原比所有的种子都小,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马太福音13:32; 马可福音4:30-32)
既然一切被造物各自都照着自己的性质而被赋予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为什么人就不可以照着自己的性质而被赋予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便他可以变得属灵呢?这就是为什么人从子宫或出生直到在世上的最后一刻,后来直到永恒都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318.在属灵意义上,“偷盗”是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这是通过虚假和异端做到的。如果牧师只为利益或世俗荣誉而事奉,教导他们从圣言中感知到,或可以感知到的不真实的东西,那么他们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剥夺了人们得救的方法,即信之真理。在以下经文中,他们在圣言中被称为贼;约翰福音:
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灭。(约翰福音10:1, 10)
马太福音: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 20)
俄巴底亚书:
盗贼若来到你那里,强盗若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他们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吗?(俄巴底亚书1:5)
约珥书:
它们必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上房屋,像盗贼由窗户进入。(约珥书2:9)
何西阿书:
他们撒了谎,内有贼人进来,外面一群散开。(何西阿书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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