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但必须明白的是,人出于爱所吸收、他的理解力所确认的圣言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会留在他里面,但文明和政治事务不是这样。因为属灵事物会上升到心智的最高区域,并在那里取得形式。原因在于,主在那里以神性真理和良善进入人,这个区域就像祂居住的圣殿。而文明和政治事务因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占据心智的低层区域;其中有些在那里就像这个圣殿周围的小建筑,有些像通往圣殿的庭院,或通向入口的门厅。教会的属灵事物住在心智的最高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尤其属于灵魂,并关注灵魂的永生;而灵魂在最高区域,唯独从属灵食物中获得它的营养。这就是为何主称自己为“粮或饼”,因为祂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1)
人的爱,即他死后幸福的源头,也住在这个区域;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主要居住在那里,人在属世事物上所享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这更高的自由,或说从这自由中降下来的。这就是这自由的起源,所以它进入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一切形式中;占据最高区域的主导爱通过这些而选取凡有助于它自己目的的东西。属灵自由和属世自由之间的交流,就像源泉和它所流出的泉水之间的交流,或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和树的每一个部分,尤其果实之间的交流,它在果实中自我更新或自我繁殖。但当有人否认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从而弃绝它时,他就为自己另造了一个源泉,并开辟了一条通往它的渠道;这会将属灵自由变成纯属世自由,最终变成地狱自由。地狱自由也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它自由地穿过树干和树枝进入果实,这果实因其源头而从里面腐烂了。
VIII.在自由中进入,并在自由中被接受的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都会保留;
但以其它方式进入的不会保留
493.人在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其它地方(TCR 39, 263节)已经说明,意愿是爱的容器。属于爱,因而也属于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这从俗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之亦然,即:“因为我愿意这样,所以我喜欢这样。”但人的意愿是双重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也就是说,它属于内在人和外在人。因此,一个骗子、无赖可能在世人面前以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以另一种方式行事和说话。在世人面前,他出于其外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而与亲密朋友在一起时,出于其内在人的意愿行事和说话;但此处的意愿是指内在人的意愿,就是他的主导爱所住的地方。从这几句话清楚看出,内在意愿就是人自己,因为他生命的真正存在和本质就在它里面;而理解力是它的形式,意愿通过理解力来使它的爱显现出来。人所爱并出于爱所意愿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发出的,都是他生命的快乐;内在意愿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所以也是他的自我。正因如此,在意愿的自由中接受的东西会保留,因为它成为了他自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人没有处于自由的状态时,凡引入他的东西都不会被如此接受或保留。不过,下文(TCR 496, 500节)会论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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