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他们在主面前,照着他们在祂的教会中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不断忠实地生活,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的真理。“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他们照着他们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也就是诫命,不断忠实地生活。“侍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AR 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住在他们中间”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侍奉或服侍”论及真理。这个奥秘现在必须被揭开,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里面成为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的接受的性质;因此,主通过看天使和世人的前额来看他们,他们则通过眼睛来看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因结合而如此变成良善之真理。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的,就像光从火中发出,被他们以理解力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实行真理,这光才会被他们以意愿来接受。这就是在天上和地上的接受者中间的来自主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的真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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