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2.人若在属灵事务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在政治、道德和属世的事务上也不会有自由意志。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被称为“神学”的属灵事务在人的心智中占据最高位置,好比身体里的灵魂。它们之所以占据最高位置,是因为那里有一道门,主经此门进入人内。在此之下的政治、道德与属世事务在人里面都从居于它们之上的属灵事务接受生命。因为生命通过最高区域从主流入,并且人的生命就是自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事的能力,所以可知,人在政治和属世事务上的自由意志便来自此源头,而非其它源头。人通过属灵自由觉知良善和真理,以及社会事务上的正义和公平;这种觉知本质上就是理解本身。
人在属灵事务上的自由意志好比肺里的空气,这些空气照着其思维的不断变化而被吸入、停留和呼出。若没有这自由,他将比经受梦魇、心绞痛或哮喘还要糟糕。它还好比心脏中的血液,如果血液供应不上,那么心脏先是悸动,继而抽搐几下,然后完全停止跳动。它又好比运动中的身体,只要身体还有能量,它就保持运动;当能量耗尽时,就会停下来。人的意愿所拥有的自由意志也是如此。这二者,就是选择自由和意愿,可称作人的“活力”(living effort或active energy)。因为意愿停止,行动就停止;选择的自由停止,意愿也就停止。
如果人被剥夺属灵自由,其情形好比卸下机器上的轮子,拆掉风车上的扇叶,或扯走船上的风帆;甚至如同垂死之人呼出最后一口气;因为人之灵的生命就在于他在属灵事务上的自由意志。当听说如今教会的许多牧师否认这自由意志时,天使们潸然泪下,称这种否认简直是疯狂极点之上的疯狂。
85.“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否则,看见真理的光照肯定不再赐予他们。“很快”表示肯定(AR 4, 947节);“灯台”表示光照方面的教会(AR 43, 66节)。因此,“把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移除光照,叫他们看不见在自己光中的真理,最终再也看不见它们。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AR 82节)可推知,即:如果主要或首先关注的是教义的真理,那么这些真理的确能被知道,但却不能出于属灵情感从内层被看到和热爱,因此它们会逐渐消失;因为出于真理自己的光看真理就是出于人的内在心智看它们,这内在心智被称为属灵心智,通过仁爱被打开;当它被打开时,光和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就由主那里从天堂流入。这会产生光照。一个处于这种光照的人一读到或听到真理就承认它们;而一个属灵心智没有打开的人,也就是一个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则不然,无论他如何处于教义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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