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从婴儿直到老年,每个人都会改变他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方。还是个婴儿时,他被保持在朝北的东部;孩童时,随着他学习宗教的基础知识,他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随着他开始行使自己的想法,或出于自己的心智思考,他被带到南方。后来,当他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时,随着他在诸如从内层与神和对邻之爱有关的那类事上成长,他仍向南前进,但朝东前进。然而,他若倾向于邪恶,并沉溺于其中,就会向西移动。因为灵界中的所有人都照着方位而有自己的住所;那些从主处于良善的人在东方,因为有主在中间的太阳就在这个方位;那些处于无知的人在北方;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在南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西方。人自己不是就其身体而言,仅就其灵而言,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这个间隔或中间区域;随着他的灵通过接近良善或邪恶而改变自己的状态,它被转移到这个或那个方位的位置或地方,并与住在那里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必须明白,主并没有把人转移到这个或那个地方,而是人以不同的方式转移自己。如果他选择良善,那么他就与主一起,或更确切地说,主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东方。但如果人选择邪恶,那么他就与魔鬼一起,或更确切地说,魔鬼与他一起,把他的灵转到西方。必须注意的是,当此处提到天堂时,所指的,也是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当提到魔鬼时,所指的,也是地狱,因为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魔鬼。
247.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都说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完全被毁,不再是一个教会,或化为乌有,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意义,或对圣言的理解;事实上,没有别的东西会摧毁一个教会。在先知书,尤其在何西阿书,经上以“以法莲”来描述对圣言的理解,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理解。由于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宝贝儿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护卫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经上说,以法莲的子孙武装着,是拉弓的人(诗篇78:9);因为弓表示取自圣言、与虚假争战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被转到以色列的右手边,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等);出于同样的原因,摩西在祝福以色列的儿子时,以法莲和他哥哥玛拿西以他们的父亲约瑟的名义而被提到其他所有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但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性质在先知书中也被描述为“以法莲”,尤其在何西阿书;如以下经文: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成为荒凉;以法莲就受欺压,被审判压碎。(何西阿书5:5, 9, 11-14)
何西阿书: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因为你们的怜悯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转瞬即逝的朝露。(何西阿书6:4)
又: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事实知识或科学原则;“亚述”是指由此而来的推理;这两者一起歪曲了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天增添虚谎和毁灭;他们与亚述立约,油被送到埃及。(何西阿书12:1)
“吃风”、“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毁灭”是指歪曲真理,因而摧毁教会。“以法莲行淫”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行淫”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的歪曲,即对圣言的真正真理的歪曲;如以下经文:
我认识以法莲;他已全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何西阿书: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怕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教会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因此,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中间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而完全被毁,所以论到以法莲,经上说:
以法莲哪,我必舍弃你。以色列啊,我必把你交出。我必使你如押玛。我必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先知何西阿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在论述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的歪曲,以及随之而来的教会的毁灭,而且由于“淫行”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所以这位先知被吩咐以这些方式来代表教会的状态,即: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儿育女(何西阿书第1章),再去娶一个女人,一个奸妇(何西阿书第3章)。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从圣言来说明并证明: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来自圣言的真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优秀而宝贵的;如果教会的理解基于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被毁坏和玷污了,甚至是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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