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3.人之所以不能从理性之光中知道这一切,是因为这光被谬误遮蔽了,这些谬误是由与外在身体感官有关并被信靠的表象产生的,或说它们的产生是因为人信靠外在身体感官告诉他的东西。人只会感觉他从自己的生命活着,因为工具因感觉主因是它自己的,因而不能区分主因和工具因;事实上,根据学术界众所周知的理论,这两种原因行如一体。主因是生命,工具因是人的心智。表面上看,动物似乎也拥有在它们里面被造的生命,但这同样是一个谬误;因为动物是被创造的器官,以接受来自自然界和灵界的光和热。每个物种都是某种属世之爱的一种形式,都通过天堂和地狱从灵界间接接受光和热;温驯的动物通过天堂来接受,凶猛的动物通过地狱来接受。唯独人直接从主那里接受光和热,也就是智慧和爱。这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区别。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