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和结论,下列事物不能被造,即:
⑴无限者;
⑵爱和智慧;
⑶因而生命;
⑷光和热;
⑸甚至就本身而言的活动。
但接受这些的器官能被造,并且已经被造。这些事可用以下对比来说明:光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眼睛,能被造;声音,就是空气的活动,无法被造,但它的器官—耳朵,能被造;热也无法被造,它是活动的最初源头,但接受热的自然界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已被造,并根据接受程度而被作用,而不是作用。
根据创造的法则,哪里有主动元素,哪里就有被动元素,这二者必结合如一。如果主动元素能像被动元素那样被造,那么太阳以及它所放射的光和热还有存在的必要吗?一切被造物岂不无需它们便可永存?而事实上,如果热和光被拿走,整个被造宇宙就会陷入混乱。
自然界的太阳本身由被造物质构成,它的活动产生火。提及这些例子是为了说明。若本质为智慧的属灵之光和本质为爱的属灵之热未流入人内并被人接受,人的情形也一样。整个人无非是被有机组织起来以接受光和热的形式而已,这光和热既有来自尘世太阳的,也有来自灵界太阳的,因为这两个世界彼此对应。否认人是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形式,也会否认流注,因而否认一切善来自神。与神的结合也将被否认,结果,人能成为神的居所和圣殿,便沦为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
686. “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判断是出于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的主的圣治,否则,圣言会遭到亵渎。“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如稍后所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根据约翰福音(1:1, 2, 14),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此处所指的,之所以是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AR 173, 586, 666节)。由此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可以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深入思考它们,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处于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因此,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真正真理,就会把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圣物的亵渎。因此,在许可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中有这样一条: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这种歪曲直到他们处于生活邪恶的程度。按照圣治,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必然处于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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