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8.“树”表示人,这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田野的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喜爱耶和华律法的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节候结果子。(诗篇1:1-3;耶利米书17:3)
结果的树木,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7,9)
耶和华的树,都得了饱足。(诗篇104:16)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7:16-21)
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我必使火着起,烧灭一切青树和枯树。(以西结书20:47)
因为“树”表示人,所以有律例规定:
迦南地中不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如未受割礼的一样。(利未记19:23,24)
因为橄榄树表示属天教会的人,所以经上指着那两个发预言的见证人说:
他们就是两棵橄榄树,站在全地之神旁边。(启示录11:4;撒迦利亚书4:3,11,12)
诗篇:
我就像神殿中的青橄榄树。(诗篇52:8)
耶利米书:
耶和华给你起名,叫青橄榄树,又华美又结好果子。(耶利米书11:16,17)
诸如此类的经文太多了,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314.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表示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四活物”或基路伯表示从初始到终端的圣言,以及保护,免得它的内在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这些保护来自主,所以这声音是在四活物中间听见的。“在四活物中间”是指在其内在灵义方面的圣言,主保护这灵义。所表示的是保护,这一点从经上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这句话表示,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什么都不是,所以必须规定,从内层隐藏在圣言中的神圣良善和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主通过这种方式规定这一点,是叫他们最终不知道任何良善,由此不知道任何真理,只知道纯粹的邪恶和虚假;因为那些知道良善和真理的人就能侵犯它们,甚至能亵渎它们,而那些不知道它们的人则不能。这就是圣治在保护圣言中的运作,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 257e节; 258节开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